Post By:2024/6/28 15:52:05
据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青岛天医轩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天医轩诊所因涉嫌超出备案登记的诊疗科目为患者开展医学检验等诊疗活动,被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0.6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评析,该诊所涉嫌超出备案登记的诊疗科目为患者开展医学检验等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