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回复
杯具
回答者:及时雨时间:2015-11-7 14:52
因我市暂没有出台计量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将给予安装并按表计量收费。办法还没出台,费用收的倒快,安表收费恐怕供热公司得哭死吧。听说有的小区找的话就退了,或者顶取暖费了,问题都这般解决的话,公信何在?请给解释一下吧。
回答者:冬之恋时间:2015-11-6 16:3
青价格(2010)86号《关于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加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规范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收费行为,按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测算,专项费用指导标准最高为每户住宅1800元。专项费用由供热单位负责收取,各供热单位在区市供热管理机构统一确定的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费用收支专用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因我市暂没有出台计量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将给予安装并按表计量收费。
回答者:221.215.168.* 时间:2015-11-6 15:30
共3条1
您有新问题要提问?发布您的问题,让热心的网友帮您一起找答案! ?我要发表新提问